关于2018-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日期:2019-05-31  发布人:admin789  浏览量:5384


各教学单位

根据本学期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,2019年72日结束考试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,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1.2019614日结束课程教学。

2.6月17日至21日随堂考查、学院考试。

6月20日为计算机基础上机考试

6月20日、21日为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考试。

3.2019年629日至7月2日为学校统考时间。

二、考试形式及要求

考试分为以下几种形式:课程论文(设计)、随堂考查、学院考试、学校统考等。

1.课程论文(设计)

1)形式与政策

2)学院申报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查的专业选修课,任课教师需填写《汉口学院课程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表》。

2.随堂考查

1)大学体育2、大学体育4

2)学院申报以随堂考查形式考核的选修课。

3.统考

1)专业课课程:2016级本科,2017级本、专2018级本、专各专业分别由学院至少指定一门专业课作为统考;

2)公共课课程: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听说2、大学英语读写2、大学英语听说4、大学英语读写4、高等数学()、线性代数、计算机基础

3)学院安排教师命题并审核,教务处统一制卷,分配考场。

4)各教学单位积极主动申请无人监考考场。

笔试考试课程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试卷格式制卷(2019版),考查课程可使用试卷专用纸答卷。考试课程名、课程编号称必须写全称,不得缩写或简写,具体要求见《汉口学院课程考试细则》。

三、考试管理

1.诚信教育。本着“严格考试要求、严格考试管理、严格考试纪律”的原则,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,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。

2.监考工作。监考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岗、坚守岗位、履行职责,严格执行《期末考试监考须知》和《期末考试考场规则》的有关规定。监考人员若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,将其带至考务办公室。学院要及时督促该生写出作弊情况的书面检查,并在2天内将处理意见报送学校教务处,报送内容包括考场记录单、作弊证据、学生检查及学院处理意见等。

3.考务工作。各学院(课部)应高度重视,成立考务组。试卷印制、分装、保存等各环节要严格保密。做好监考人员安排并通知到个人。考试过程中要加强巡查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。每场考试教学秘书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。每场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组织老师按照签名表、考场记录单清点试卷,当场完成。

4.缓考。严格要求学生履行请假手续,凡因病假、事假等原因申请缓考者,须于考试前一周填写《汉口学院考试缓考申请表》。考试过程中不予办理,否则按旷考处理。旷考者,取消第二学期补考资格。

四、期末教学文件回收、成绩录入要求

1.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试卷档案、原始成绩册及成绩异常登记表交至各教学单位。试卷档案包含(1)考生考场签到表;(2)考场情况记录单;(3)系统打印成绩册(签字);4)系统打印成绩质量分析表(签字);(5)命题双向细目表;6)样卷A、B;(7)标准答案A、B;8)考生试卷或答题纸。

2.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。

3.成绩录入时,学生考试作弊按“0”分计,缺考在成绩系统内选择“缺考”。

教务处

20195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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